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11]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应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等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9] 协议签订与变更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10]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2] 资金存放与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5]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0] 闲置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等发表同意意见[20]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21] 超募与节余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超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审议[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投向与地点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长确认,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27]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8] 项目变更报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9] 资金使用监督 - 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与投入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3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33] 报告披露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3]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深交所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3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4] 子公司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确保其遵守本制度[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9]
宇新股份(0029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