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龙溪股份龙溪股份(SH:600592)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公司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参股、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的负 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