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厂)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方面的责任,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厂)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