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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龙溪股份龙溪股份(SH:600592)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