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龙溪股份龙溪股份(SH:600592)2025-10-20 22:01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5600万股,全部向发起人发行,国家股4850万股占86.6%[18] - 1999年10月增资扩股后股份总数10000万股[19] - 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15000万股,国家股5539.2万股占36.93%,社会公众股5000万股占33.33%[21] - 2008年实施10股转增10股扩股方案后,总股本30000万股[23] - 2013年4月非公开发行9955.3571万股后,总股本39955.3571万股[24] - 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9416.64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后者持股12123.38万股,占比40.41%[24] - 2013年4月非公开发行,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认购3000万股,认购后持股15123.38万股,占比37.85%[24] 股权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50]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87] -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1] 财务与利润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4]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51]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