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交通集团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4.12%,为公司控股股东[4][38] 协议续期 - 优先经营权协议分包安排年度上限续期三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3][9] - 救援服务委托总协议续期三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3][9] 交易规定 - 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须遵守上市规则申报等规定[4][38] 公司安排 -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提案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5] - 委任荣高金融为独立财务顾问就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提案提供意见[5] - 为独立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提案[6] - 通函预期于2025年12月1日或前后寄发予股东[7][43] 定价原则 - 服务区整体净利润一般按约50%作为合约金额[13] - 高速公路服务分包协议中,经营设施按投资额100%列账,基础设施按投资额50%列账,公共设施投资额不列账[15][17] - 新能源业务执行协议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考虑投资成本等[18] - 交通集团成员公司收取的广告分包费为广告收入的约30%,具体比率视高速公路位置谈判确定[19] - 服务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参考当地电价政策及同类项目平均收益水平确定收入分配[20] 金额数据 - 分包安排2023 - 2028年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277,270千元、288,430千元等[23] - 高速公路服务分包安排截至2026 - 2028年应付金额分别约为257,179千元等[24] - 高速公路广告分包安排截至2026 - 2028年应付金额分别约为20,756千元等[24] - 2026 - 2028年新分包安排及合作项目估计交易金额分别约为98,373千元等[25] - 救援服务2023 - 2028年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168,780千元、128,050千元等[30] - 2026年履行现有个别执行协议义务的现有交易估计金额约为1.3537亿元人民币[34] - 2025年向个体车主提供救援服务收取费用约为1.3766亿元人民币,预计2026年该等施救费收入较2025年增加约30%,2027 - 2028年按平均增长率约1%计算[34] 监督管理 - 设置纪检审计部及证券法务部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内部审核及监控[33] - 审计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对集团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核并发表意见,与外部审计师举行会议检讨讨论[35] - 相关业务部门及附属公司按月填报持续关连交易统计表,证券法务部跟进处理可能达年度上限情况[35] - 为相关人员安排合规培训,专注上市规则关连交易规则[35]
粤运交通(03399) - 现有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