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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天龙光电天龙光电(SZ:300029)2025-10-21 17:00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20000万元,修订后为20050.65万元[1][2] - 公司原股份总数20000万股,修订后为20050.65万股[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连续20日跌幅达30%,可因维护权益收购股份[4] - 发起人、董事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7] - 股东持有5%有表决权股份需报告、通知和公告,增减有规定[11] 担保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5]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董事总数1/2[34]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可决定单项不超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4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7]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2][53][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64] 审计与披露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7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8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8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