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50.65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050.65万股,均为普通股[8][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6]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1/3,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日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