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603011) -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合锻智能合锻智能(SH:603011)2025-10-2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核准发行4500万股,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441.4437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441.4437万股,每股面值1元[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3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4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93] 投资与担保限额 - 年度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7] - 年度累计收购、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10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现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166]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需听取独立董事意见,方案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6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76][17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