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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920703) - 公司章程
广厦环能广厦环能(BJ:920703)2025-10-21 17: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注册发行1725万股,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72.4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072.4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公司发起人韩军等7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12]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等任职及股份转让有诸多限制规定[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有查阅、诉讼等不同权益及相关时间规定[25][27]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有资产、金额等比例及金额标准[34] - 股东会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6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79][80] - 审计等多个委员会职责及人员构成有规定[97][99]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职责有规定[103][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及现金分红有比例规定[110][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21]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128][12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