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 目的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2.0 董事会职权 2.1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2.2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职工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 17 - 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2.3.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3.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