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飞龙股份飞龙股份(SZ:002536)2025-10-21 1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3年,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事项[6]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事项[6][7]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对应值10%以上且分别超1000万元、100万元事项[6][7] - 有权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事项[7] - 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7]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独董、董事分别由董事会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撤换[15] - 有关联关系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决定对外担保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18]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