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万家(02146) - 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每年最少举行两次会议[3] - 须由最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最少一名具专业资格[4] - 会议通知最少提前14天作出,除非全体成员一致豁免[7]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决议案在会议上作出,须以出席会议过半数成员通过[7] - 与公司核数师每年最少举行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7]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负责向外聘核数师委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9]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的完整性[9] - 提交报告前审阅会计政策更改等多项事项[9] - 成员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10]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0] -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有效运行[10] - 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工作协调,检讨及监察其成效[10] - 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10] - 检查外聘核数师给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及管理层响应[10] - 确保董事会及时响应外聘核数师在函件中提出的事宜[10]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主要代表,监察两者关系[10]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12] - 获董事会授权可查阅公司一切账目、账册及记录[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