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 -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负责人[7]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信息[7] 重大信息 -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9] - 范围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列信息等[11] 内部人员 - 能接触或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含董高监等[13][1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范围[14] 保密义务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信息,其他媒体不得先披露[18]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追究责任、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20] 重大事项 - 拟实施重大事项时,应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并报备[19]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 - 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并保密[23]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损失,可给予处分[25] - 可要求违反保密规定的内部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制度修订 - 本制度修订时生效规则与实施时相同[29] 制度制订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