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信濠光电信濠光电(SZ:301051)2025-10-21 20:00

权益分派 - 以169,202,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预计派现8,460,144元[2]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3,840,576股[2]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注册资本由169,202,880元变更为203,043,456元[3]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169,202,880股变更为203,043,456股[3]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修改前注册资本16,920.288万元,修改后20,304.3456万元[5] - 《公司章程》修改前股份总数16,920.288万股,修改后20,304.3456万股[5]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13] 公司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6]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7] - 资助对象为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于适用部分规定[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9] -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致特定情况,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继续履职[9] - 公司与关联方不同金额交易的批准规定[9][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的履职安排[1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多项工作,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11] - 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报送时间规定[11][1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通知、公告及债权人相关权益规定[12] - 公司特定情形且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存续规定[12] - 公司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12] 审议与授权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3] - 该事项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13]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13] 其他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14] - 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