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