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披露[5][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8] 投资计算原则 - 上市公司进行标的相关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7][8]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8] 重大资产交易规定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部门职责 - 总经理统筹协调组织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投资项目的会前审议及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投资[12]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12]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12]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投资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董事会等审查批准[15] - 公司不得用信贷、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财务部定期与证券事务部核对资金情况[15]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实施小组[15]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6] - 公司每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可对投资企业审计[16] 投资转让与回收 - 对外投资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等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投资企业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8] - 公司战略或经营方向变化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义务[20]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生效实施[23][24]
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