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 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