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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3008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5-10-21 20:16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7]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12]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方应向财务部、总经理报告[1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1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监督与追责 - 董事会每季度核查担保行为,发生违规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4]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追讨并追责[14]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当事人责任[15] - 全体董事应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5] - 担保合同审批等人员决策失误或失职致损失,应视情况追责[15] - 担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追责[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