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