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