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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SH:603129)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 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