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22] - 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2] 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多种类型[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披露[28][31]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0]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经报告、审核后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后指定媒体披露[108] - 公司信息发布按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存档等流程进行[109]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约定付息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6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6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转股公告[63] 重大决策通过比例 - 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公司实施合并、分立、分拆上市等,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11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114]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115]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