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营业收入等多项指标达 1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需报告[8] - 涉案金额超 50 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9] - 单次损失 50 万元以上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10] - 金额达 50 万元以上债务未清偿等需报告[1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超 50%需及时报告[12] - 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应报告[14]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报告进程[14] 重大事项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超约定期限未完成,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当日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6]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进展[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汇报披露[18] 制度相关 - 发生应上报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