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2。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委员会设召集 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