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修改 | 楷体、加粗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 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拟新 增燃油摩托车产能 20 万辆、电动自行车产能 170 万辆、电动摩托车产能 110 万辆, 并进行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相关项目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环评批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货币资金为 77.53 亿元,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 请发行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本次 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审批、核 准或备案情况等。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现有产品在技术及工艺、 生产设备、型号、功能、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集资 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2)结合公司燃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已有及拟建设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毛利率等情况,以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