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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煤科技(600844)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金煤科技金煤科技(SH:600844)2025-10-21 23:32

发行相关 - 发行数量调整前不超30,350.00万股,调整后不超264,295,871股[7] -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前不超56,451.00万元,调整后不超491,590,320.06元[8][9] - 发行完成后金睿泓吉将直接持有公司416,795,871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32.54%[11] 表决权相关 - 于泽国通过金睿泓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2.55%表决权[12] 诉讼相关 - 原告吉林丰成顺要求发行人赔偿投资损失132,754,299元并承担诉讼费[13] - 2024年9月30日案件移送至呼市中院,2025年3月25日立案[13] - 2025年7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9月24日呼市中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 - 吉林丰成顺于2025年10月10日提起上诉[14] - 该诉讼尚待确定是否进入二审,结合一审判决及律师意见,不会构成本次发行障碍[14][16] - 一审判决不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二审改判或发回可能性极低[14] - 吉林丰成顺所持金煤科技全部股份已被拍卖,其二审诉请被支持可能性极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