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5] 提名与罢免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7] - 罢免需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议[4][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权通过[30]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7]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9]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聘请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7][11]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19] - 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和信息[20] - 对主要内部控制等事宜有权进行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及建议[22] 资料与记录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1] - 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24]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变动情况[27] - 须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28]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8]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28] 其他 - 下设工作组,工作由公司审计风控部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5] - 委员会议案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确定[28] -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7] -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5] - 重大或特殊事项可提请董事会研究[2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重大或特殊事项可提交审计委员会[25]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0]
中国西电(601179)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