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60509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内部审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4]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报告[5] - 可根据公司情况调整业务环节重点[16] 工作流程与计划 -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上一年度前起草完成并报审批生效[17] - 实施审计前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企业[17] - 审计项目人员制订《审计项目整体方案》经审批后实施[17] 报告与总结 - 审计工作负责人年度结束后60天内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17] - 审计工作负责人季度结束后30天内报告季度工作小结[17] 制度与披露 - 董事会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5]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6]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多环节,应考虑特殊风险[15][16][18] - 内审人员需具备相关能力,机构及人员有相应权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