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原名信和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5月9日更名尖沙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 - 1972年6月20日在香港依据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有限公司[5] - 组织章程细则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1][7] 股份相关 - 最初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总数为贰,认购股本总额为10港元,初始缴足股本为10港元,初始未缴股本为零[138] - 支付认购股份佣金不能超过该次发行股份价格的10%[21] - 登记为成员的人士有权在分配股份后两个月内或递交转让书后10个营业日内收取股票[2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周年大会须在会计参照期结束后不超6个月内举行[43] - 股东周年大会及特别决议案会议须提前至少21日发书面通知[44] - 除股东周年大会或续会或延会外,股东大会须提前至少14日发书面通知[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须至少有两名董事,保存董事及秘书登记册[66] - 董事会有权委任董事填补空缺,获委任董事任职至首届股东周年大会,有资格膺选连任[66] - 董事有权收取公司在股东大会决定的酬金,按董事会同意比例分配,否则平均分配,任职不足整期按时间比例分配[68] 集资借贷相关 -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权力集资、借贷、担保付款及按揭、抵押企业、物业、未催缴股本等[79] - 董事会可按合适方式、条款及条件,通过发行债权证等证券形式集资、担保债务还款[79] - 债权证等证券可转让,不受公司与获发行人士间权益限制[79] 股息相关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布以任何货币派股息,但不得超董事会建议款额[100] - 董事会可决定用公司利润支付中期股息,可按固定费率支付[100] - 股息只能用公司可供分派利润支付,不带利息[100] 其他 - 公司注册办事处设在董事会决定的香港地点[64]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辞退董事,并选其他人接任,获委任董事任职至获委任后首届公司股东周年大会[77] - 公司清盘时,支付债权人后剩余资产按成员已缴足股本比例分配,若不足付还全部已缴足股本,亏损也按此比例分担,特别条款或条件发行的股份权利除外[129]
TST PROPERTIES(00247) - 组织章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