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延迟寄发通函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載有(其中包括)續訂之銷售框架性協議及續訂之採購框架性協議 及其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之建議年度上限之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及獨立財 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連同召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之通告的通 函(「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完成通函所載資料及安排刊發通函,通函的寄發日期預期將延 遲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1666)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 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續訂銷售框架性協議及採購框架性協議項下擬進行 之持續關連交易。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毅先生、張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