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688100)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8] - 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终止后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10]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用自筹资金,6个月内置换[1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2]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内部控制与监督 - 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关注资金情况[3]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专项报告[21]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0] 节余与变更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14]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原项目及变更原因等[18]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转让原因等[23] 资金使用审议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3] - 使用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经董事会决议等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7] 信息披露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重影响计划及时公告[2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发生损害及时披露情况和措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