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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688100)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威胜信息威胜信息(SH:688100)2025-10-22 18:1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 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