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审批 - 经济业务单笔5万元(含)以下支付由财务总监审批,5万元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6] - 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下由财务部长签字,5万元以上由财务总监签字[11] -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需经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和董事长逐级审批,募集资金专户需经董事会审批[14] 现金管理 - 现金支付范围中购买办公用品等零星支出单笔金额在1万元以下[10] - 库存现金标准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11] - 每月由会计或会计主管监盘,出纳盘点库存现金并编制现金盘点表[12] 员工借款 - 员工借款无正当手续扣发工资直至还清借款[12] 网上交易 - 出纳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需经财务部长审核,分公司未设专职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15] 资金调拨 - 每月月底分公司账上银行余额留够次月交税及备用金,其余转入总公司账户[15]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资金调拨转账需执行审批程序[21] 支票管理 - 签发支票需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有关负责人印鉴,银行账户印签分别指定专人保管[17] - 空白支票由出纳申请购买、财务部长批准、综合会计登记管理[18] 关联方资金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支出[20] - 公司不得无偿拆借资金等5种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21] 财务策略 - 公司需紧跟金融政策调整贷款结构规模以降低财务费用[21] - 公司要控制应付款和应收款比例,汇票结算债权债务[21] - 公司应加大清欠力度提高资金回笼率,以现金流为首要指标[21] 合约备案 - 各部门签定的经济合约协议需交财务部备案[21]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长对公司及分子公司货币资金内控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3] 报表对账 - 财务部每月末完成报表后安排对账工作[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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