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台基股份台基股份(SZ:300046)2025-10-22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表决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选举董事(一名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3]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董事提名 - 1%以上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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