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关联交易制度
台基股份台基股份(SZ:300046)2025-10-22 18:32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由董事长审批[9][10]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30 - 3000万或连续12个月累计在此区间,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单笔低于300万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或连续12个月累计符合,由董事长审批[10] - 与关联法人单笔300 - 3000万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或连续12个月累计在此区间,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单笔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担保)或连续12个月累计符合,应聘请专业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特殊关联交易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拟与关联人达成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审披露[13][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交易定价若采用成本加成价,在成本基础上加10%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及费率[1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等内容[22] 资金资源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和资源[22] - 公司不得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3]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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