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专门会议[2]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三日送达,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 会议召集主持与讨论事项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3]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特别职权与投票规定 - 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3] - 应停止履职未停止等投票无效不计入人数[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