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台基股份台基股份(SZ:300046)2025-10-22 18: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5]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7] 特殊情况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规定[8] 身份信息委托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等要委托申报身份信息[8][9] 股票买卖通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9]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7] 股份变动报告公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持股变动义务 - 公司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融资融券规定 - 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5] 数据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检查披露情况[15] 数据要求 - 公司及董高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5] 信息确认反馈 - 公司按要求对董高人员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15] 违规收益归属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严重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或拒不交收益的董高人员将被处理[16] 公司追责 - 董高人员违规持股变动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况追责[18] 办法施行时间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