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5-10-22 18:31

责任与原则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4] - 投资者关系工作需遵循六项原则[5]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八项职责[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7] - 工作对象包括六类[8] 沟通规范 - 沟通方式有六种[9] - 公告信息须在指定平台第一时间公布[9] - 公司网站应设专栏并及时更新[10] 会议与活动 - 可举行业绩说明会等并形成书面记录[12]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事先公告[13] - 不得在活动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3] - 特定情形可举行路演[13] 其他事项 - 可邮寄报告资料给相关方[14]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3] - 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4] - 关注媒体报道并适当回应[14] - 为调研提供便利但避免资助[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