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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定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