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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5-10-22 18:3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