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公开披露信息。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 准。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