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承德露露承德露露(SZ:000848)2025-10-22 18: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工作开展[6]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19]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19] - 事务所分包转包、审计报告不符要求,情节严重公司不再聘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