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风险, 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获 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 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子公司、参股公司;向子公司、 参股公司追加投资或增加注册资本;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 或股权收购等。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决策权限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六条 公司拟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公司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行为。公司 对子公司的投资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