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3012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 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