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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弘信电子弘信电子(SZ:300657)2025-10-22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600万股A股,5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212.5646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212.5646万股,每股面值1元[13][14] 股东信息 -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66.7220万股,占比40.5990%[13]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945.3990万股,占比12.1205%[13]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72.3286万股,占比11.1837%[13] - 邱葵持股433.1184万股,占比5.5528%[13] - 张洪持股433.1184万股,占比5.5528%[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公司当年累计银行授信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0%[93] - 单个银行年度授信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9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5]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56][158][15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