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科思股份科思股份(SZ:300856)2025-10-22 18: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方[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0][11]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4][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8]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方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时,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 关联人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 豁免审议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等、单方面获利益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4] 累计计算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标的交易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1] 执行规定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可终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