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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仲景食品仲景食品(SZ:300908)2025-10-22 18: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