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仲景食品仲景食品(SZ:300908)2025-10-22 18: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审计相关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包括制定政策等[12] - 内部审计部门接受监督指导,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14] 审计检查与评估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临时提前1日,紧急可豁免[15][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 内部审计人员列席,必要时邀请其他人员[1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6] - 制作会议记录,成员签字,议案和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17] 其他要求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8]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