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仲景食品仲景食品(SZ:300908)2025-10-22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取消或延期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2]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需变更应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4] 股东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特别决议通过[2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0][2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5] 参会证明与登记 -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证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16]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相关内容[16] - 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载明参会人员相关事项[17]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17] 董事就任与方案实施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在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后开始[26]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与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26] - 公司应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执行[27] 事项处理与披露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2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有冲突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