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1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第 ...